《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七十条:在特殊情况下,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、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,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,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,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。
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:
(一)欠款余额、结构、币种;
(二)还款周期、方式、币种、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;
(三)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、利息和其他费用;
(四)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,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;
(五)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;
(六)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。
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,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,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;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,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,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。
条例解读:
首先,“在特殊情况下”,什么是特殊情况?住院了、破产了、发生意外了等等,这些都属于特殊情况。
其次,“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”,指持卡人无力偿还欠款,比如欠银行20000元,但是持卡人身上只有500元,每个月的工资也只有2000元,这就是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;
“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,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,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”,就是说要和银行保持联系,不能失联,向银行工作人员说明现目前自身的状况(确实困难),并向银行表达你虽然失去了偿还能力,但还是有强烈的还款意愿的;
最后,“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”,也就是说协商还款的最长期限只能是5年,就是出自《办法》里面的这句话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上面所提到的“没有还款能力但有强烈的还款意愿”并不是嘴上说说就可以的,需要提供实际的证明。如果一个人没有还款能力,嘴上说着特别想还款,却又一直不去找工作,你觉得银行会同意停息挂账来还款吗?
所以,在申请停息挂账前,你需要事先准备证据,证明你暂时没有偿还债务能力。比如:负债表,银行流水,无工作证明等等,主要突出你的经济能力,最重要的一点,还要证明你名下没有什么财产。
除此之外,强烈的还款意愿也不是上下嘴唇一碰就说出来的,你要有实际的行动加以证明。比如,你已经逾期10000元。虽然短期无法还全款,但是你依然坚持每个月都还进500元。这样的行为,会让银行觉得你并非恶意不还款,你还是有想把欠款还完的意愿的。